政策通知公告关于撤销晋中市书法家协会的公告 2020/04/01 1.6w 阅读 408 点赞 查看原文 (2020年第1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依法对晋中市书法家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晋中市书法家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6314947A)正、副本和印章作废。特此公告。晋中市民政局2020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