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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召开进一步做好 全市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

2020/03/02 1.9w 阅读 33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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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市民政局召开进一步做好全市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成武主持会议并作工作安排,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市直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各县(区、市)民政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全国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12号)文件精神,按照楼阳生书记“切实抓好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得发生一起疫情!”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虽然我市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中无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但民政服务机构内较多是高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重病重残儿童,且集中居住,一旦感染,后果不堪设想,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类服务机构普遍实施了临时封闭管理,强化了入站及送返防控,在全市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市民政局党组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2月28日,在国务院下发通知之前,就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走在了前面。同日,制定了晋中市老年养护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六项21条具体措施,体现了政治站位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内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无一例感染的“双零目标”。要认真分析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形势,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指导辖区内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压实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各机构负责人和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和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要实行更严格的封闭管理,农村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全部关闭。要积极争取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切实保障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封闭管理期间所需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畅通绿色就医通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级民政部门要精准摸清本辖区内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工作基本情况,了解当前入住服务对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市)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全面深入的拉网式排查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对生活陷入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扶救助;对居家留守儿童,要督促和引导父母提高监护照料质量,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对已经纳入保障的各类老人、儿童,要按时发放补助资金,做到保障不断线;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组织查缺补漏,做到应保尽保。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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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