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相关问题的说明

2025/11/19 1.6w 阅读 70 点赞

自2020年,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单位依据补贴政策及审核要点对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也汇总了申请人反映较为集中的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及问题,现对其进行进一步说明。具体如下:

一、如何认定各类企业、市县所属事业单位?

答:企业根据工商营业执照来认定,注册地址须在晋中市;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发放的法人登记证书来认定,发证机关为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地址须在晋中市。

二、如何认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答:境内大学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并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注册备案表中学习形式显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如学习形式显示“*”是表示“不详”,须申请人提供《报到证》,有《报到证》可以认定为全日制学历。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

中外合作大学的毕业生按照国内学历认定。

三、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领补贴的种类及提交材料。

答:2017年以后入学、全脱产在校学习、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对待。

申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

四、如何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答:双一流建设高校继续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高校认定;

“双一流”建设学科根据申请人毕业时间划分认定:

(1)2018至2021年(含)来晋中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认定。

(2)2022年(含)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2022年教育部所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认定。

“双一流”建设学科认定中,如毕业证专业与教育部公布学科不一致,需要登录“学信网”—“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或登录“学信网”—“研招网”—“专业知识库”查看并认定学科。如仍不能认定,需要查询毕业学校官网确定;如还无法认定,需提供规范的学科证明,加“自定”标识的学科也可根据学校官网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方案中明确的一级学科结合学校证明来认定。

五、如何认定首次来晋中参加工作?

答:通过聘用文件(合同)或劳动合同、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和参保证明综合认定,如果不足以认定,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如何认定首次来晋中工作时间?

答:以毕业后来晋中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作为首次来晋中工作时间。

七、如何认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有效?

答:用人单位应与申请人签订期限在五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累计签订五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期满的人员填报最新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聘用)关系。

劳务合同、聘用协议等经济类合同不属于劳动(聘用)合同。

八、申请人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或工作中断如何申领补助?

答:申请人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离晋中的即停止发放各项补助;在领取补助(贴)期间离职又重新在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继续在新就职单位申领,由于离职又重新就业造成劳动合同和社保中断的,中断期间不予发放,领取补助(贴)期限不得因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中断而延期。

九、购房补贴相关问题

申领范围:符合申领条件且来晋中工作后购买首套晋中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

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证书须有双方名字,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

十、党校申领补贴问题

根据202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符合规定的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畴。

    十一、因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此通知将及时予以更新并发布补充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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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