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要求,拟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为李仕荣申领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的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拟拨付金额总计7934.97元。拨付依据如下:
现有李仕荣,女,2020年7月毕业于晋中学院,就业创业证号为1******042100731,于2021年9月创办晋中市荣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符合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相关规定。2023年、2024年李仕荣两次申领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根据政策规定,允许其于2025年继续申报第三次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其2024年和2025年社保缴纳基数分别为4113元和4198元。根据基数和费率计算,李仕荣2024年6月-2024年12每月缴纳社保为978.894元(其中养老保险658.08元,医疗保险283.797元,工伤保险为8.226元,失业保险为28.791元),共计6852.258元;2025年1-5月每月缴纳社保为1010.038元(其中养老保险671.68元,医疗保险289.662元,工伤保险为19.31元,失业保险为29.386元),共计5050.19元。故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缴费合计11902.45元,缴纳情况经系统查询无误。按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要求为其单位社保缴费部分补贴三分之二的标准,得出应补补贴为7934.97元。
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9--11月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54-3075631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