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号)和《晋中市财政局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社﹝2023﹞16号)要求,经对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等54家市直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拟从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740441.38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天。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3075631
附件:
2025年度市直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补贴明细表.pdf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