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8/20 2.2k 阅读 332 点赞

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省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职称评审实施规范》(晋新出发〔2022〕26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要求,结合我市新闻工作需要,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下,由晋中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3)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二)学历条件。

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基层一线人员指在县(区、市)新闻单位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历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任助理记者(编辑)满4年,即为2020年12月31日前任现职。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记者、编辑,任助理记者(编辑)满2年,即为2022年12月31日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任职时间以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根据有关规定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的时间为准(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满1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新闻领域的基本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须提供3篇以上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的新闻稿件,或者是3个(期)参与编辑制作的版面、栏目、节目或者是融媒体作品。

2、申报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承担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新闻作品受到好评;有一定工作成绩,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一定研究,公开发表、出版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著作。

    需提供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3篇新闻稿件,或者是3个参与编辑制作的版面、栏目、节目或者是融媒体作品,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开展工作的专业能力。

2.申报记者、编辑

(1)承担多项采编任务,代表作品受到好评。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学术论文1篇以上。

(3)新闻作品满足下列奖项之一:

①获得“山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②获得“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三等奖以上、网络视听节目类奖;

③获得省委宣传部表彰的二类“优秀新闻作品”以上(限前3名完成人)。

④山西省报刊编校技能大赛入库人员;

⑤获得“晋中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⑥获得“晋中新闻奖”三等奖2件;

在总编室、报社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4)长期在基层一线,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记者、编辑的,专业工龄需满15年,即为2008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新闻作品满足下列奖项之一:

①获得“山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件;

②获得“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以上2件;

③获得省委宣传部表彰的一类“优秀新闻作品”(限前3名完成人)。

④山西省报刊编校技能大赛入库人员;

⑤获得“晋中新闻奖”二等奖2件;

⑥获得“晋中新闻奖”三等奖3件。

(六)考核条件

申报中级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4年的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以上。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长不少于90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代表性新闻作品、节目策划案、融媒体产品等)1项以上。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出具推荐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报中级评委会。各县(区市)申报人员由本单位、县(区、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

(四)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和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各级主管部门、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54-3075609。来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030600。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关于答辩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实行答辩末位淘汰制。论文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市)”等表示。

(二)关于获奖评审条件中的获奖要求,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完成的本专业作品,经政府规定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选定相应等级奖项的获奖人员。本人须有评奖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获得省委宣传部“优秀新闻作品”奖项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及作为完成人的佐证材料。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一件作品多次获奖,一律以最高奖励一次性计算。新闻作品集体奖须附原始发稿签批单复印件,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关于论文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完成,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从事新闻专业相一致,字数不少于2000字。

论文发表报纸期刊认定参照山西省新闻系列高级评委会“新闻专业报纸期刊参考目录”。在中央主要媒体或国家新闻专业报纸理论版面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在《山西日报》及《山西经济日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普通专业论文。

所提交的论文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公章。如发现论文抄袭造假,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所填报的反映本人学历、任职经历、专业能力、业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均以原始证件、文件和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为准。除此以外,一切证明材料均无效。

1.用人单位推荐报告、审核意见函、三公示证明文件。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审核意见函对照申报条件,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款,连同“三公示”证明文件(即评审条件、评议办法程序,申报人个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三公示,且每个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破格晋升者还须申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加盖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区、市)人社局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需胶封)。申报人员政审情况、学历、业绩、成果等要如实填写,由报送单位负责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作品要求。评审者提供的代表作品与工作岗位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音视频报纸刊播稿件;宣传报道方案;节目(栏目)策划;稿件审校;编排版面;融媒体作品、新媒体(页面)等。作品后刊播的时间、体裁、版面、栏目(节目)、载体、推荐理由等;代表作品字数不限,使用代表作专用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表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聘书以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要提供原件并复印件。各类证件一律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用淡蓝色,标题为“晋中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并注明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封二为卷内目录,标清序号、内容及页码。材料装订不合规格的不予受理。

5.答辩论文。申报中级提交的答辩论文,应为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合作完成。论文须用A3纸打印,一式5份,加盖推荐单位及各县(区、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

6.报送的材料要求规范、清晰、齐全,手续完备,需要盖章的项目必须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将不予受理。

7.上述申报评审纸质资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中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8.报送时间为9月9日-9月13日,过期不予接收。报送地点: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市委主楼621室)。联系人:赵砾青,联系电话: 0354-2636129。

9.本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资料和表格,请登录晋中新闻网(www.sxjzxww.com)进行查询下载。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