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公示
根据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社〔2023〕16号)要求,拟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为李仕荣申领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的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拟拨付金额总计7526.96元。拨付依据如下:
现有李仕荣,女,2020年7月毕业于晋中学院,就业创业证号为1******042100731,于2021年9月创办晋中市荣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符合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相关规定。2023年,李仕荣首次申报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根据政策规定,李仕荣于2024年继续申报第二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其2023年和2024年社保缴纳基数分别为3863元和4113元。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省级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3号)文件规定,2023年和2024年李仕荣所创办的晋中市荣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根据以上基数和费率计算,李仕荣2023年6月-2023年12每月缴纳社保为919.4元(其中养老保险618.08元,医疗保险266.55元,工伤保险为7.73元,失业保险为27.04元),共计6435.8,2024年1-5月每月缴纳社保为978.9元(其中养老保险658.08元,医疗保险283.8元,工伤保险为8.23元,失业保险为28.79元),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缴费合计11330.3元,缴纳情况经系统查询无误。按照《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其单位社保缴费部分补贴三分之二的标准,得出应补补贴为7553.53元,减去第一批拨付时冲销的部分26.57元,实际应拨付7526.96元。
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54-3075631
附件:李仕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纳明细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