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劳务派遣单位: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劳务派遣机构核验工作,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的要求对市本级监管的19户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等级评价。现将核验结果(含等级评价)通报如下:
经核验,晋中市市本级监管的19户劳务派遣单位全部通过(详见附件)。
附件:晋中市2023年度市本级劳动派遣年度核验通过名单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中市2023年度市本级劳动派遣年度核验通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