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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管部门发布——寒假出行安全提示

2026/02/03 9.9k 阅读 295 点赞

寒假即将来临,学生交通出行频次增加。近日,我市交管部门向全市家长和学生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筑牢假期出行安全防线。具体提示如下:

1

学生出行应当合法驾驶。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6周岁;驾驶汽车、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家长应当履行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动向,坚决杜绝孩子违规出行。

2

拒绝“低头族”,出行不分心。家长应当提醒孩子:骑行、步行时低头看手机,会遮挡视线,无法及时预判道路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务必杜绝此类危险行为。

3

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应为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孩子购买合格安全头盔,引导孩子做到:戴好头盔、握好车把、靠右通行、远离大型车辆,不逆行、不闯灯、不扶身并行、不追逐打闹;建议儿童乘车时应尽可能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只有身高145cm以及体重36kg以上的儿童才能使用车辆上装备的成人安全带。

4

过街要谨慎,警惕视线盲区。横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走斑马线等过街设施,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路侧停车区等区域玩耍。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步行通过交叉路口等区域时,注意防范大车右转盲区,保持与大车足够安全间距,严禁随意加塞超越机动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本市时政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