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空气质量大幅反弹,经生态环境等部门研判,近日气象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面临严峻形势。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市政发〔2025〕36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农历二月初二(3月20日),市城区(榆次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近期,我市空气质量大幅反弹,经生态环境等部门研判,近日气象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面临严峻形势。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市政发〔2025〕36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农历二月初二(3月20日),市城区(榆次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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