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关于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群众意见征询调查的公告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晋中市《关于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由山西纳谟尔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晋中市《关于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群众意见征询调查的工作,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信息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告,征询和收集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及建议。
一、决策事项名称
晋中市《关于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决策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实地调研,结合成本监审报告,并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晋中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如下:
1、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定价管理方式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不同服务项目实行不同价格管理方式。基本服务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需提供的必要的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抬尸、纸棺)、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延伸服务是指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进行管理,下浮不限。
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经营性公墓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
2、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3、规范殡葬服务及收费管理
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强制提供殡葬服务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12345”举报电话,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强行搭售丧葬用品、强行指定服务和强行收费等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严格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21〕15号)文件规定,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城乡所有居民全覆盖。落实中共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深改发〔2024〕1号)文件精神,对火化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和普通纸棺)、遗体存放(含冷藏、3天内)、火化、骨灰寄存(1年内)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以及骨灰盒(价值200元内)、生态安葬等为主的殡葬服务实施惠民减免。
三、决策实施主体和联系方式
决策实施主体: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街85号市政府南区8层
联系人:郝巍峙
联系电话:0354-2639338
四、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纳谟尔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1202室
联系人:柳工
电子邮箱:87696970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 您对本次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态度。
3. 您认为该决策事项可能对您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4. 您对该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周期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决策实施主体及编制单位,欢迎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我们,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