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4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够,有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长期未得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提出,2020年12月底前对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但一些地方过分强调搬迁负担重、时间紧、用地手续审批周期长等困难,推进工作进展缓慢,政府和企业甚至推诿扯皮。截至督察进驻结束,全省57家钢铁、焦化企业中还有17家企业尚未完成搬迁工作,涉及居民10229户。
二、整改措施
1.太谷区完成居民搬迁任务。太谷区已完成太谷区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涉及的居民搬迁任务;太谷区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因关停,涉及的居民搬迁任务已完成。
2.介休市完成居民搬迁任务。介休市要按照搬迁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房源,进一步压实搬迁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包镇包村包企责任制,采取积极稳妥的进城安置、就近安置、货币安置3种方式推进搬迁,确保涉及的居民搬迁任务圆满完成。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民搬迁工作,加大搬迁政策支持力度,太谷区、介休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搬迁实施方案,成立了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组,实行领导包村包企,采取进城安置、就近安置、货币安置三种方式,保障了搬迁工作的迅速推进和全面完成。
2.太谷区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总任务为56户,其中太谷区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51户,太谷区恒发能源有限公司5户,已全部完成搬迁;介休市原搬迁任务为2142户,实际需搬迁1746户,现已完成搬迁1494户,外加未签订协议但长期不在村居住129户,共计1623户,占总搬迁1746户任务93%,剩余未搬迁居民,介休市已预留安置房,且搬迁资金充足,待与该部分居民做好思想化解工作后,将尽快完成收尾工作。
一是安泰集团涉及义安镇刘家寨社区涉及搬迁223户,经镇村组织人员界定,减去外嫁女等10户,实际需撤迁213
户,现已签订搬迁协议195户,剩余18户未签订搬迁协议(其中有8户长期不在村居住)。
二是新泰钢铁涉及洪山镇东湛泉村涉及搬迁760户,经镇村两级组织二次入户登记,核减41户,实际需搬迁719户,现已签订搬迁协议604户,剩余115户未签订搬迁协议
(其中有66户长期不在村居住)。
三是昌盛公司涉及连福镇大埝社区实际涉及搬迁284户,经镇村两级进行确户核实,核减43户,需搬迁241户,现已签订搬迁协议 212户,现剩余29户未签订搬迁协议(其中有16户长期不在村居住)。
四是茂胜公司涉及连福镇义和堡和大许社区涉及搬迁563户,后经镇村两级确户核实增加10户,实际需搬迁573户。其中,义和堡需搬迁281户,现已签订搬迁协议265户,剩余16户未签订搬迁协议(其中有1户长期不在村居住)。大许社区需搬迁292户,现已签订搬迁协议218户,剩余74户未签订搬迁协议(其中有38户长期不在村居住)。
目前涉及搬迁的村庄大部分建筑设施已拆除,不具备居住条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2621657
电子邮箱:jzshbdc2621657@163.com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