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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2026/02/05 5.3k 阅读 350 点赞

(一)补贴对象:在山西境内居住,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自愿在山西境内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具体在“民政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模块适时调整更新)

机构养老服务: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三)补贴形式: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人账户,不得支取、不得套现。

(四)补贴标准:服务补贴和评估补贴。

服务补贴:每人每月限领取一张800元电子消费券,不得折现,只能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抵扣消费金额。电子消费券用于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由个人自付部分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评估补贴: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抵扣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评估费用超出消费券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或由属地安排。

(四)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申请流程: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个人中心”页面→完成线上个人账号注册,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老年人如已有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标签,可直接领取养老消费券;若老年人无能力等级标签,可点击能力等级评估申请,进行能力等级自评,再预约能力等级评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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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