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到2020年圆满完成脱贫任务,近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坚持精准识别、突出“四类”(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重点对象、拓宽救助申请渠道、落实分类施保要求、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低保对象“脱贫不脱保”等十二个方面,对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如何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进行了系统、具体、量化的安排。《通知》要求,各县(区、市)聚焦贫困群体,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政策落实,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再战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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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出台十二条兜底保障措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2018/08/07 1.8w 阅读 417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