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公告 2020/06/09 1.6k 阅读 345 点赞 查看原文 (2020年第3号)经调查,原“晋中市书法家协会”在2020年1月19日依法撤销登记后,继续以“晋中市书法家协会”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晋中市书法家协会”予以取缔。特此公告。 晋中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