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山西省委、省政府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晋中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公告》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我市各类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市、我省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我市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募集的资金可由晋中市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晋中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除定向捐赠外,晋中市民政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四、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晋中市有关慈善组织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一)晋中市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晋中市民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中文化中心广场支行
帐 号:91******10000271662
汇款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联系人:李美林
联系电话:0354-2638136 2639385
办公地址:榆次区顺城街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127办公室。
(二)晋中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361122/榆次农商行广场支行
账 号:361122010300000026229
汇款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联系人:郭莉
联系电话:0354-2719333 133******0103
办公地址:榆次区蕴华东街42号锦纶派出所4楼
晋中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