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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晋中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18/01/19 1.3w 阅读 50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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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就你单位未接受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检查,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行为,拟作出对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市民罚告字[2017]第031号),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晋中市民政局

                     2018年1月19日

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市民罚告字[2017]第031号

晋中青创职业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榆次区新华街199号市政府院内

联系部门:晋中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电话:2638491 

                  晋中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