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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晋中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2/08/30 1.9w 阅读 300 点赞

市民发〔2022〕47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将全市11个县(区、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200元/人/年。此次提标,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标准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和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各县(区、市)要抓好提标政策落实,于9月10日前足额发放发位,并将此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财政局。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