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专管科反馈。
附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专管科反馈。
附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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