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函〔2025〕108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殡仪馆:
2013年以来,我市逐步推行殡葬惠民政策,为城乡居民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对部分减免项目存在执行偏差。为此,我们参考省内其他地市的做法,就《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惠民减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民函〔2025〕82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关于惠民殡葬减免项目中的遗体存放费(含冷藏,3天内):指在殡仪馆内多组冰柜存放的基本殡葬服务,守灵间作为延伸服务,其内设的遗体冷藏柜存放费用不予单独拆分进行减免。
二、关于惠民殡葬减免项目中的骨灰盒(价值200元内):指使用200元(含)以内的骨灰盒给予减免,如使用超过200元的骨灰盒不予减免200元。
三、关于惠民殡葬减免项目中的遗体接运费:《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规定遗体接运成本包括普通纸棺费用,丧属使用普通纸棺不得再收取费用,如丧属选用普通纸棺以外的其他纸棺,殡仪馆应将普通纸棺费用扣除后向丧属收取差额费用。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