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民政厅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1月31日,晋中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
《通知》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精心组织实施,扎实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登记窗口服务防控措施。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全市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长和实际,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各县(区、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各类社会组织,正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攻坚战。
晋中市民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