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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 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2020/04/15 2.3k 阅读 521 点赞

关于印发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

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5日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

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公务员队伍管理,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晋中市委组织部《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20〕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考核对象

局在职公务员(市管干部除外)。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二)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切忌笼统空泛。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

四、考核的等次确定

平时考核采取量化打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20分)、廉(20分)。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90-100分)、“较好”(70-89分)、“一般”(60-69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局机关范围内公开。

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对交流任职、下基层挂职锻炼、单位派出学习、培训和借用(抽调)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按上级规定执行。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受处分的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较好”以上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处分期内平时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后平时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受到诫勉谈话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较好”以上等次。

五、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其他公务员的考核,其本人由分管领导进行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按确定岗位职责、个人工作纪实、按时考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确定岗位职责。依据局三定方案职责职能,围绕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年初(当年度1月10日前)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确定本科室每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职责和任务细分,岗位职责务必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要求明确,要具有量化指标,不可笼统空泛。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科室单位工作任务有调整和变化,可及时对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调整和明确,并纳入此后的平时考核。各科室公务员的岗位职责表(附件1)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个人工作纪实。由公务员本人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单》(附件2),重点记录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取得主要工作成绩,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等;此外,还要简要记录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出勤、参加学习培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按时考核评鉴。每季度末,分管领导要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等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提出季度考核结果的具体意见及考核等次建议,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反馈。对被考核对象的评价结果,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五)考核结果备案。局办公室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

局人事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中,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考核指标,及时向局人事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科学化考核建议意见。工作中,要定期公示平时考核的结果,做到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末,由局办公室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报局党组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调整职务,以及公务员奖励、惩戒、教育、培训等的依据。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考虑平时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有1次“一般”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有2次“一般”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平时考核有2次及以上“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奖励惩戒、教育培训等的重要参考。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平时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围绕本方案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优化考核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不得敷衍了事和走过场。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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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