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函〔2025〕117号
各县(区、市)民政局: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印发《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部署,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大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力度
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做好“两节”前夕走访慰问相关工作,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重病重残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群体,加强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照护职责,将照料服务人未尽到责任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就近安排集中供养。及时做好评估,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保障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畅通救助申请渠道,保持社会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前发放1-2月低保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快“两节”期间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的审核确认进度,对暂未完成确认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可先行通过临时救助缓解其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节;强化低收入人口等动态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处置,精准推送教育、住房、就业、医疗困难的人员信息至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的群众,可按照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小额先行救助等方式,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确保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因家庭困难导致取暖得不到保障的,主动通过发放取暖补贴、御寒物资或协调有关部门减免取暖费用、做好煤电气等取暖保障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开展节日探访慰问等活动。
四、切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重点关注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积极劝导其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衣物、防疫物资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冻伤、饿死事件。
五、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供暖设备维护管理,保障室内温度,制定两节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积极稳妥做好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
附件:
市民函〔2025〕117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晋中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